“两会”实录:房地产税已由相关部门共同起草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次数:1369


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5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表示,房地产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都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有关方面正在加紧工作,正在积极起草当中。

阚珂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会依法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会由国务院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

以下为部分实录: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

谢谢。我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的记者。我想问一个关于税收方面的问题。我们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制度,不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税收立法方面有哪些安排?另外,关于房产税立法不知是否已经纳入了立法计划,何时能够出台?谢谢。

阚珂: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大家通过媒体已经看到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对外公布了,已经把制定增值税法以及其他单行税法这样一些立法项目列入到立法规划当中,也把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项目列入到立法规划当中,我们将根据立法规划,积极做好相关的税收立法工作。同时,我们也在研究将现行的税收条例逐步上升为法律。具体的做法,一是需要开征新税种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二是现行的15个税收条例,如果需要作修改,应当直接上升为法律。刚才你谈到了房地产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的问题,这两部法律都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有关方面正在加紧工作,正在积极起草当中。房地产税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会依法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会由国务院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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